热 点 十
降低商贸服务业体制性成本
受到各方关注,将逐步得到解决
2011年,“降低流通费用”一词被中央高层、商贸业界和新闻媒体反复提及,成为当年的政策流行语。探究其背景,既有政府应对通胀的措施性考虑,也确有流通费用畸高的现实问题。流通专家普遍认可这样的逻辑:当今中国商贸服务企业产权明晰、行业竞争激烈,包括国有企业在内,降低费用已经是所有商家自觉自愿的诉求,无须政府提醒;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最需要做的,是降低流通中的体制性成本。大量事实证明,虽然流通费用畸高有商贸服务业自身的原因,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体制造成的,是政策导致的,是违法行政带来的。专家们还建议,应当用“降低流通成本”来替代“降低流通费用”的提法。原因是税收是流通成本的组成部分,但不属于流通费用,降低流通费用的提法,没有考虑通过政府减税降低商贸服务业流通成本这一政策选项,而税收很可能是体制性成本中影响最大的一项。
以下资料表明,商贸服务业的税负偏重,是一个明显的事实:2010年我国内贸行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10.6%,但同年内贸税收竟占全国税收的18.3%,税改专家、全国政协委员蒋应时说:“现在国家商业税负在25%以上,不增值但增税”;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的研究结论是:“第三产业税负以每年两个百分点上升,税负最重的仍是商业”;有流通专家使用税收转换公式测算,餐饮和住宿等生活服务业5%的营业税率折算成增值税率后,其税率比我国增值税基本税率高1.6个百分点;还有的流通专家认为,1994年税收改革对批发企业增值税税率设定过高,使得工业品批发企业和农产品批发企业的税负,理论上分别增加了70%和30%,并导致大型批发企业普遍衰落,批发行为趋向摊位制的历史倒退。
公用事业收费和用地价格的不平等待遇,也加大了商贸服务业的体制性成本。例如商贸服务业水电汽收费价格一直高于工业,这可能是计划经济体制留传至今的政策“遗产”之一。中金公司研究人员郭海燕指出:“我国流通业用电价格每度在1元左右,而普通工业用电每度在0.7元左右,商业用电价格高出了43%”。事实上,全国不同地区水电汽的收费价格并不一致,但“商贵于工”的收费原则各地却出奇的一致。山东省商业集团季湘绮董事长说,与工业相比,由于对商业实行高收费,集团每年在水电暖气方面要多支出1.2亿元;武汉中百集团汪爱群董事长说,由于电价远高于工业,2008年20多亿元毛利中竟有四分之一交了电费。近年来政府部门也曾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对工商企业用电执行“同网同价”政策,然而电网销售部门随即将原先的工商差别定价改为峰谷分时电价,形式上看似执行了工商企业同网同价的规定,但由于商贸服务企业营业时间正好处于电价的高峰时段(上午10时到晚10时),不像工业企业可以“错峰用电”、避开高价时段安排生产,商贸服务业的电价不仅没有下降,反而进一步上涨。浙江省反映,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商业用电价格反而比过去又高出10%左右,新的商业电价与其他行业相差已近一倍。商贸服务业的用地价格也普遍高于工业,这是制度性成本的又一表现。零售服务业的网点一般地处居民区,本来地价就不便宜,政府土地出让采用“招拍挂”方式,使网点地价在竞标中被抬得更高。在此情形下,许多商贸服务企业出于财力和成本考虑,无法自建商铺,只得租房经营,随着房租年年上涨,租房的流通费用也不断增大。
体制性流通成本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表现。如城市交通管理中,对于货运证发放、车型限制、送货时间及路线、货车停靠等近乎苛刻的限制性规定,无一不加大了市区内物流的成本。北京市物流协会的一份调查披露,蔬菜从本市批发市场到零售市场的“最后一公里”,流通成本竟比从山东寿光运到北京的费用高出至少150%。至于各种各样不规范的收费和罚款,则是体制性流通成本中最为人诟病的部分。2011年中央电视台报道,仅全国公路罚款一项每年可能就高达4000亿元,占中国物流业增加值的15%。
专家指出,经济一体化的本质要求,是“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性成本趋近于零”。降低流通的体制性成本,已经进入政府的视线,在有些方面也采取了一些积极行动,如为小微企业免除了22项行政性收费,调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流转税纳税起征点,大力清理公路收费并规范罚款,等等。但总的看,目前的政策设计仍缺乏系统性,“想起一招是一招”,理论准备和政策选项都不够充分,减负的力度也属轻微,政府有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决心和信心尚需进一步坚定。专家希望,在2012年初国务院召开的流通工作会议上,对解决流通的体制性成本问题做出系统的制度安排,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 从而使中国的体制性流通成本渐次减少,并最终向着“趋近于零”的目标不断逼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