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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商业街不特色将“除名”
发布日期:2012-10-15 16:06 信息来源:济南市商务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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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已形成泉城路、芙蓉街等29条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特色商业街区,但现有商业街多是因历史原因人气聚集自发形成的,存在业态分散、特色不突出等问题。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命名管理办法》,规定了特色商业街区的命名条件。如果出现商业聚集度降低、规模萎缩、经营特色弱化等情况,特色商业街区将被撤销命名。
  办法规定,济南市特色商业街区分为综合性商业街区和专业性商业街区。其中,综合性商业街区的条件包括处于商业中心地位,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验于一体,拥有主力店及众多国内外品牌店等。专业性商业街区的条件包括,某一类商品或服务经营面积达到商业街区总经营面积60%以上或拥有某一类专业经营店铺30个以上,汇集该类专业知名企业等。
  同时,特色商业街区还应达到符合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周边建筑风格、空间布局与商业经营、街区功能、历史背景、地域文化相适应等标准。
  特色商业街区命名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其中,综合性商业街区命名为“济南市著名商业街”;专业性商业街区命名为“济南市特色商业街”。
  根据办法,被命名的特色商业街区如果出现商业聚集度降低,规模萎缩;经营特色弱化,主营行业与命名特色发生根本性变化;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等情况,将被撤销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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