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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政策为引领,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从2012年起,对市政府确定新建、改造、扩建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每平方米按500元标准进行补贴。
二是落实土地政策。政府投资建设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菜店,按政府划拨地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是落实公建配套政策。城市新建、旧城改造的居住小区,规范配建1000-1200平方米商业网点面积用于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和菜店,并与主体项目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四同步。《青岛市城市居住区农贸市场公建配套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近期将由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以规划为先导,合理布局农产品零售网络和业态
一是每年年初发布“商品市场发展”和“商业网点建设”两个指导性意见,确定年内重点配置市场和社区便利店的数量和区域,引导投资建设。
二是在老社区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网点设施,以及社区内闲置的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调整和优化社区商业业态,重点配置关系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经营鲜活农产品的商业业态。
三是在已建成但缺少商业网点设施的社区,设置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美观实用、面积适中的轻型建筑,利用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发展便民商业设施。
四是加强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协调,在新建社区预留一定数量的商业网点设施,合理配置经营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业态业种。
五是支持利群、维客、利客来等骨干连锁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社区网点资源,优先发展便利店、中小超市,通过规模化、规范化和品牌化连锁经营方式,提高社区鲜活农产品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三、以“四个对接”为平台,推进农产品流通方式创新
一是建立农超对接机制。组织100余家骨干超市、流通配送企业与农村合作社对接,在25家大中型超市开设 “农超对接”商品销售专区(专柜),降低流通费用10%,拉低同类农产品价格5%-8%。
二是建立农农对接机制。与省内外蔬菜主产区签订产销区域合作协议,在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企业建立埠外“菜篮子”直采基地,稳定产销渠道;引导本地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社与农贸市场对接,全市26家蔬菜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社在12家农贸市场设立了销售专区。
三是建立农校对接机制。依托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通过联合采购网络招标会,组织“菜篮子”供应企业、农业合作社与大中专院校等集团消费单位采供对接,规范进货渠道,降低运营成本。
四是建立农社对接机制。推行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组织物流配送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村合作开展地产菜“新鲜直达进社区”促销活动,受到社区居民好评。
四、以放心消费为目标,提高农产品安全度
一是依托“菜篮子”商品质量三级网络监测体系,在全市零售市场设立蔬菜质量监测室230家,覆盖市区全部批零市场、超市等销售网点。
二是开发建设城市管理平台系统,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已初步实现了“来源可查、流向可追、数量可计、质量可控”。
三是指导农贸市场为经营生熟食品的业户全部配置冷藏保鲜设施,建立完善索单登记、检验检疫和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制度,每天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的悬挂“蔬菜质量公示牌”向消费者公示。在市区90%以上标准化农贸市场零售业户实行了猪肉“一户一证、凭卡销售”制度。
四是推广品牌经营,引进品牌厂商、品牌产品进市场,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食品品牌经营率达70%,农校对接“阳光食品工程”吸引品牌食品供应企业18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