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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FTA撤销关税最长期限定为20年
发布日期:2014-02-08 15:11 信息来源:济南市商务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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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日经中文网报道称,在中日韩三国的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中,已经开始调整将撤消关税的最长期限定为20年。考虑到各国的情况,将允许保留一些不实施零关税的项目。
 
    中日韩预定2月下旬在韩国举行的下一轮谈判将正式确定撤消关税的期限。消除关税的期限被称作“类型”,成为关税领域的谈判基础。中日韩正在协调的方案将各个项目的关税操作定为①立即撤消;②10年以内;③20年以内;④削减;⑤除外等5个类型。5个类型再进一步细分,例如对于20年以内的情况,再划分为“13年”、“17年”等。对于削减的情况,则将削减率具体确定为“10%”、“30%”、“50%”。
 
    日本在以往签署的FTA中,撤消关税的限期最长也不过10~12年左右。日本一直要求中韩将“最长10年”作为撤消关税的期限。因为日本希望能尽早以零关税向中韩出口汽车和薄型电视等。而中韩两国则担心来自日本的进口产品增加,则希望尽量延长撤消的期限。日本将推动谈判为作优先事项,考虑到中韩的观点,基本上已经决定将撤消期限延长到20年。
 
    韩国主张大米与土豆等农产品作为撤消关税的例外项目,中国则主张把汽车等工业品排除在外。日本也希望保留大米与砂糖等农产品的关税,因此在设立“除外”类型问题上三方也是一致的。
 
    中日韩三国今后将对哪些种类中包含哪些品种进行更具体的谈判。在TPP中,普及认为代表无关税项目所占比例的“自由化率”最终将达到97%左右,日本政府官员表示,中日韩FTA“能否达到(日本所要求的)90%,眼下还比较微妙”。还有人担心如果中日韩关系如果进一步冰冷,谈判将大大拖后。
 
    中日韩FTA谈判除撤消关税外,还将谈判知识产权保护、统一投资规则、放宽外资限制等。为了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达成协议,此前已经进行了3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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