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4日至2022年7月14日,济南市商务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了意见,收到意见36条,采纳了17条,采纳的理由是意见符合商务部门职能,完善了草案的合理、合规性;未采纳19条,其中:7条不符合存管资金监管要求;5条与现有政策法规不符;3条超出商务部门监管职责;4条与监管措施无紧密关系。经过广泛调研座谈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并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奠定了良好基础。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济南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