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3-0036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8-22 发布日期: 2023-08-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部门解读《济南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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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会展业被誉为“城市建设的加速器”“触摸世界的窗口”,是衡量城市开放度、城市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之一。2018年我市出台了《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办发〔2018〕9号,以下简称原《措施》),促进了我市会展业的快速发展,我市连续四年获得“全国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中国会展品牌城市”称号;自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展会活动超过600场,实现经济效益超600亿元;20个展会项目获得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居全国前列,全省首位。法国高美爱博、瑞士迈氏等国际知名会展公司先后落地济南。新形势下“双循环”和促消费新发展格局下,各地对会展业的重视程度持续攀升,我市既迎来了会展业加快发展的机遇期,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为抢抓新时期会展业发展新机遇,加快建设国际会展名城,我市决定出台《若干措施》。
二、决策依据
鉴于会展业在促进经贸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市高度重视会展业发展,《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政发〔2021〕9号)中明确提出了打造国际会展名城的目标,依据“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我市对原措施进行了修订,在起草修订过程中,充分学习借鉴优秀会展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济南市会展业发展实际、企业需求以及国际国内外会展业发展新形势,对原有政策中部分内容进行了整合优化提升,同时增加了一些符合新发展要求的奖补措施,形成了《若干措施》。随后,充分征求了济南市会展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吸收了行业协会、相关会展企业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经由司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
三、出台目的
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抢抓新形势下会展业发展新机遇,提升会展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助推全市会展业向品牌化、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国际会展名城和高端会议目的地。
四、重要举措
新《若干措施》共分为七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打造提升自主品牌展会
1、《若干措施》保持原《措施》中的起始补贴面积不变,对起始补贴金额、最高补贴限额进行了适当提升,即:起始补贴金额由原《措施》的10万元,按专业展会、综合性展会、新兴题材展会分别提高至15万元、20万元、15万元,最高补贴限额统一提高到100万元;同时,为使政策更加精准、更具操作性,将增量面积的补贴方式由原来的按照整块增量补贴变为按单位面积补贴。
2、为引导区县紧紧围绕本地特色产业举办展会,提高办展的针对性,将原《措施》中的支持品牌特色展会及节事活动,调整为只对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展会进行扶持,并限定一个县区只能申报一个特色展会。
3、适当调整了获得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展会项目(企业)的补贴标准:对获得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的会展项目(企业)补贴标准,由 50 万元调整为 30 万元,将加入国际展览和项目协会(IAEE)、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会展机构的补贴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4、为引导我市会展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新增了对连续三年获得“济南市品牌展会”项目的奖励,即: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大力引进高端品牌展会
1、进一步提高了对引进的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会的补贴力度,对国际权威机构来济举办的展会,最高补贴可达400万元;对国家部委和国家级一类行业协会(学会)来济举办的展会,最高补贴可达350万元。
2、为鼓励知名会展机构来我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长期在济发展,从而壮大我市会展主体实力,对知名会展机构来济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并举办大型展会,最高补贴可达500万元。
(三)支持推进展馆建设运营
《若干措施》延续了原《措施》中关于场馆建设方面的支持政策,仍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进一步明确了将展馆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纳入补贴范围,以适应会展业数字化发展方向。
(四)培育壮大会展企业主体
新增了对年度累计举办展会面积超过10万平米以上的会展企业给予奖励的内容,鼓励会展企业做大做强。
(五)优化会展行业发展环境
继续保留了对绿色会展项目的支持,增加了完善会展业发展领导小组管理机制的内容;为完善会展业发展服务支撑体系,明确了网络平台建设、品牌展会评估认定等工作的补贴标准。
(六)扩大会展业交流合作
继续列支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加大对我市会展业的宣传和推介。
(七)其他规定
明确了文件的有效期自2023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五、新老政策修订理由及衔接、差异
近年来,各地均高度重视会展业发展,2022年以来,许多城市出台了新的会展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会展业的扶持。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原《措施》在专项资金规模、自主品牌展会扶持力度等方面存在不小差距,尤其在引进国际性、国家级高端品牌展会的补贴力度上差距明显,导致大型展会项目落地济南意愿不强,只能采用“一事一议”补贴方式吸引部分项目落地,暴露出政策引导性不强、吸引力不足等弱点,亟需修订完善。同时,与原《措施》配套的《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将于2023年9月份到期。为加快建设国际会展名城,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对原《措施》进行了修订。
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重点打造提升自主品牌展会。一是提高了展会的起始补贴金额,优化了对增量部分的补贴方式。比如专业性展会和新型题材展会,起始补贴面积不变,但起始补贴金额由原来的10万元,统一提高到15万元,增量部分由原来:“每增加5000㎡给予补贴10万元,最高补贴50万元。”调整为:“对于增量部分按照15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使得奖补标准更加精准、更加科学合理。也就是说,按照之前的政策,如果展会增量达不到5000㎡,就拿不到补贴。新政策出台后,只要有增量,就可以申请补贴;同时,新政策是希望每场展会走高精尖发展路子,让办展企业更加注重参展实效,而不是只追求面积和规模的扩大。二是为引导区县紧紧围绕本地特色产业举办展会,提高办展的针对性,将原《措施》中的支持品牌特色展会及节庆活动,调整为对各区县(功能区)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展会进行扶持,每届最高给予30万元补贴。三是新增了“对连续三年被认定为‘济南市品牌展会’的会展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等内容。新政策通过适当提高对自主品牌展会的扶持力度,有助于增强本土会展企业信心,保持会展业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激发本地企业策划新题材展会、扩大现有展会规模的积极性。
(二)大力引进高端品牌展会。提高了以下标准:由国际权威机构举办的展会,达到或超过5万平米展会最高可补贴400万元,由国家部委和一级行业协会举办5万平米以上的展会最高可补贴350万元;同时,将原《措施》中的知名会展机构来济举办展会补贴与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相挂钩,并进一步提高了补贴力度,最高可达500万元。新政策通过加大对国家级国际性高端展会的扶持力度,有利于我们抓住新形势下会展业发展新机遇,引进高端展会,增强会展业的影响力、竞争力,有助于尽快打造国际会展名城。
(三)新增培育壮大会展企业内容。新增的奖励内容是:年度合计举办展览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5万平米,增加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商务局
具体联系人:耿亭亭,张继刚
咨询电话:0531-51702728,0531-5170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