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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是济南市政府重点推进的专项规划,属于《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
一、制定背景
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济南市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以及新一轮济南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城市空间进一步拓展,《济南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20年)》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济南市发展需要,亟需修编现有商业网点规划。通过招标,编制单位确定为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和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确保了与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畅通衔接。
《规划》为济南市全域范围,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高新区、南部山区、起步区等15个区县(功能区),总面积约10244平方千米。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规划中远期为2026-2035年。
本次规划对象包括:商业中心、大型特色商圈、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汽车流通领域网点、成品油流通网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农村商业网点,以及新型商业发展空间、新型商业业态、商旅文体康养融合发展、商贸物流基地布局、特色与产业服务功能、城郊商业发展引导等内容。
根据城市战略定位及未来发展规模,重点推动构建“一主一副、两片三轴多节点”城乡商业总体空间布局。“一主”即济南主城,市域商业发展主中心。“一副”即济南副城,市域商业发展副中心,由莱芜城区与钢城城区构成。“两片”即县域商业发展主中心,包括平阴和商河两个县城。“三轴”即中心城区东西向商业发展轴、商河-济阳-平阴商业发展轴和商河-济阳-章丘-莱芜-钢城商业发展轴。“多节点”指市域重点街镇和一般街镇。
结合全市商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重点提出打造“4+N+3”大都市商业空间新格局。
4即四级商业中心体系,包括都市级商业中心(5个,泉城路、起步区、CBD、东客站、西客站),城市(副)级商业中心(6个,长清、章丘、莱芜、济阳、平阴、商河),区域(片区)级商业中心(22个,英雄山、腊山、唐冶、洪楼、华山等),社区级商业中心(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约415个、农产品零售终端约380个)。依托4级商业中心体系建设,培育建设两处国际消费集聚区,即泉城路国际消费集聚区和起步区国际消费集聚区。
N即N类特色商业与功能区,主要包括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成品油零售网点、住宿餐饮网点、城郊与农村商业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商业新形态新载体等。
3即3项支撑体系,包括商贸物流体系、应急保供体系及数字赋能体系。
同时为确保《规划》落地,从济南城市扩容带来商业新空间、城市更新促进商业设施改造、重大功能区推动商业设施建设、产业联动发展加快商业步伐四个方面,围绕高效推动智慧商圈、智慧网点建设,推进全域商业街改造提升,社区商业中心(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质,加快城镇商业建设,商业调结构、开拓新业态等方面着手,推动近期商业布局。
二、社会风险内容及评价
(一)规划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
风险内容:主要包括《规划》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分析;是否征求过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论证;是否结合济南实际具体较强的前瞻性、可操作性,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风险评价:规划的合理性风险较小。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商业网点分类》(GB/T 34401-2017)、《零售业态分类(GB/T 18106-2021)》《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1〕1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南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济南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9〕3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字〔2020〕19号)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规范、标准、指导意见等文件进行编制;《规划》纲要、初稿、征求意见稿等阶段,分别征求了各区县(功能区)、各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进行了论证评审,并进行了社会公示。
(二)规划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
风险内容:《规划》涉及的各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区)、成品油、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农村商业网点,以及新型商业发展空间(轨道交通站点、换乘站区、高铁站、小清河通航码头、国际空港等)、新型商业业态、商旅文体康养融合发展、商贸物流基地布局、城郊商业等商业项目实际落地建设过程中是否对环境保护造成影响。
风险评价:规划造成环境破坏风险较小。
对规划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环保审批,突出绿色低碳商业,同时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建立多方共商共管机制,营造商居和谐的环境,因此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较小。
(三)规划对商业项目建设造成的风险
风险内容:《规划》在各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区)、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农村商业网点,以及新型商业发展空间(轨道交通站点、换乘站区、高铁站、小清河通航码头、国际空港等)、新型商业业态、商旅文体康养融合发展、商贸物流基地布局、城郊商业等布局中对发展要求、业态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对一些不符合要求项目进行了限制,可能会对部分项目选址存在疑问
风险评价:规划对项目建设造成的风险较小。
《规划》主要目的是避免商业无序竞争和商业资源浪费,引导社会科学投资,贯彻“一张图”“一盘棋”作战思路,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协商解决商业网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商业网点规划推进联动机制,推动重、特大商业项目、一般商业项目、民生商业项目等分类别、分层级实现市级统筹,区县(功能区)、街(镇)属地化建设。构建商业网点信息化管理机制等,将有效避免项目建设单位对建设地点选择上的质疑。
(四)规划对社会稳定造成的风险
风险内容:《规划》中对商业发展目标定位进行了明确,对各类商业业态进行了布局,在规划的实施中,会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同类竞争性项目举报等社会稳定问题。
风险评价:规划对社会稳定造成的风险较小。
《规划》是在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编制的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衔接城市各专项规划,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在实施中会考虑到各方利益。针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基于规划实施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政策和措施等,结合风险识别结果,需要从不同角度提出具体的化解或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有效预防或降低建设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例如《规划》编制期间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为规划编制建言献策,并纳入规划中。及时、有效执行风险防范措施,涉及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将风险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此外,要积极探索规避和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新举措,切实维护规划实施的社会稳定。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一)要树立规划权威,保障规划落地,充分贯彻“一张图”“一盘棋”作战思路,加强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他相关规划等有效衔接,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确保依法依规推进商贸项目建设,推动《规划》目标实现。
(二)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结合《规划》和城市重点建设区域、产业空间推进时序,做好《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实施跟进,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民生性、保障性商业设施建设,使商业发展空间、方向和重点项目与之相一致。
(三)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制定防范预案,防患于未然,切实保证社会稳定,从而促进全市商业高质量发展。
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有限公司 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