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4-00548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4-12-16 发布日期: 2024-12-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关于汽车以旧(报废)换新和置换更新政策的温馨提示
- 发文字号:
关于汽车以旧(报废)换新和置换更新政策的温馨提示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要求,汽车以旧(报废)换新和置换更新补贴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开具,补贴申请提交和更改补正相关信息均需在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前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补贴。
上传各类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申领小程序的步骤和要求,选择上传照片原图或清晰扫描件,图片要清晰、完整,填写个人信息、车辆识别代码号、车辆型号、日期、地址、银行账户等信息请务必认真核对、填写完整准确,甄别清楚“O、0”“Z、2”等数字、字母情况。申请补贴资金超过一万元的消费者要提交本人名下Ⅰ类银行卡,并准确填写开户行(如XX银行XX分/支行)。以提高申请和审核效率,并避免因银行卡限额问题耽误资金及时到位。
请有意愿的消费者及时完成相关交易,获取并上传有关材料。
特此提示。
济南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