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5-00080 组配分类: 抽查计划
-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1-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济南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
现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4日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1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 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资质企业数量的50%,每年至少抽查1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2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实名登记制度、限额发行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至少一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
3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 | 二手车交易手场交易服务流程以及建立保存二手车交易档案合规情况 | 二手车交易市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4 | 对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 1.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行为。 | 新车销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5 | 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检查 | 1.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准入要件完备情况。 | 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不少于1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六章。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时间 | 责任处室 |
1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 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资质企业数量的50%,每年至少抽查1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5-11月 | 市场体系建设处 |
2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实名登记制度、限额发行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至少一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4-11月 | 市场秩序处 |
3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 | 二手车交易手场交易服务流程以及建立保存二手车交易档案合规情况 | 二手车交易市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5-11月 | 市场体系建设处 |
4 | 对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 1.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行为。 | 新车销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5-11月 | 市场体系建设处 |
5 | 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检查 | 1.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准入要件完备情况。 | 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不少于1次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1-11月 |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