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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赵福军撰文指出,要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决策部署,不仅要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和开放合作水平,也需要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开放平台发展水平,也需要顺应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趋势,创新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多管齐下,开拓创新,将服务贸易发展创新提升到新层次、 新水平。
为推进服务贸易发展,我国设立了28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37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立了文化、数字、语言、中医药、知识产权、地理信息、人力资源等112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形成多个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平台。今后,加快探索建设形成“1+3+N”平台格局。“1”就是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3” 就是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区、特色出口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N” 包括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平台。
在这些平台分工合作上,要充分发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龙头带动作用。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区、特色出口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这3个平台,重点打造特色专业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区,打造国别合作特色的服务贸易,特色出口基地发展文化贸易、知识产权、语言、地理信息、中医药等服务贸易。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其制度创新优势,加快探索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并建立适应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所需的政策和制度体系。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其保税优势,加快发展“保税+服务”业务,促进保税维修、保税展示、保税培训、保税租赁等服务贸易业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