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5-0012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0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济南市商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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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商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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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商务工作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调整完善局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共同参与,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二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对全局法治工作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把法治商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落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任务,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纳入《2024年全市商务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聚焦“关键少数”,落实局党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表率作用。

(三)加强法治工作力量建设,提高护航商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商务执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局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坚持依法行政,有效防范商务涉法涉诉风险”“《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讲及业务专题培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防范涉法涉诉风险。二是优化法治工作机制,常年聘请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推行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组织3名公职律师参与商务法治建设,保证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护航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构建法治商务制度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细。一是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作备案事项“明白纸”,做到证明、权责、政务服务事项“三个清单”公开、透明,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按照《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以及省级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承接落实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1项,动态调整并公布我局权责清单。修改完善《济南市商务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7项,动态更新办事指南7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项目深化年”,开展制度筑基、优化服务、依法解纷、规范执法、普法宣传五大行动。深化企业服务“一口办理”,持续提升惠企政策服务精准性和便利度。根据《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任务清单(2024版)》要求,组织4个业务处室完成“跨境贸易”“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7条配套措施的制定工作;组织7个处室完成每季度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动态更新工作。做好惠企政策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梳理落实办理要求,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持续做好“泉惠企”平台诉求办理,提升惠企服务水平。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对《济南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2021-2035)》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跟踪管理,并在济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栏进行公开。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登记、审核和备案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制定《济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并予以备案登记,梳理《市商务局在库规范性文件目录》,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提升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商务领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事前、事中和事后行政执法信息,动态更新“行政执法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专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编制完成《济南市商务局执法事项清单》《济南市商务局涉企检查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实施主体、执法依据、处理措施等要素,有效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二是印发《济南市商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制定完善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积极推动各业务处室使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提升监管效能。坚持依法监管,组织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二手车、新车销售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70次,行政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精心组织学法考法、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年审考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新入职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持续学法考法,积极参加全市学法抽考。组织1人参加年审考试,取得满分成绩。组织4人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4人成绩全部合格,其中3人优秀。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2024年审查、修改、起草各类合同、协议36件;现场法律咨询服务29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19件;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文件10件,出具审查意见,化解行政争议9起,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8件。五是组织局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出庭参加应诉工作。

(三)拓展宣传维度,全面打造“法治商务”品牌。一是制定并印发《济南市商务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普法工作提供指导。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现场检查时,将普法融入执法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普法实效。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局党组集体学法活动27次,在全局范围内组织法治教育专题培训3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律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防范涉法涉诉风险。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商务”品牌宣传,运用局门户网站和多媒体平台等载体推送法治宣传信息20条;抓住“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各种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企业海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培训”“贸易救济分享——双反规则及应对措施”培训,参加“普法脱口秀宣传视频录制”等活动,有效起到了风险防范和警示宣传作用。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风险防范闭环机制。一是加强法律风险源头防范。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为;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提升群众对商务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和认可度;加强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心声,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二是在风险防范上下功夫。认真梳理易引起举报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风险点,制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强化法律服务,出具法律咨询意见55份,提示高频法律风险点10余次,有力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切实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对发生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加强诉前沟通释法。坚持依法维权,由分管局领导带队,会同相关部门赴广州、长沙、深圳等地学习涉商业特许经营投诉举报处理经验做法,更好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需进一步创新。在推动法治商务宣传教育过程中,习惯于传统办法,多采用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普法形式单一、措施办法少,缺乏拓展创新。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处室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过于强调政策制定时效,忽视规范性要求,文件制定后还存在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

(三)公平竞争审查需进一步加强。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在实际审查过程中,业务工作人员存在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了解不深入、掌握不透彻,运用不娴熟,审查不够全面的问题。

(四)综合监管合力有待凝聚。推动业务处室学习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不充分;推动业务处室与市有关执法部门对接衔接力度不够;在跨部门综合监管涉企检查上协调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聚焦省会发展重大战略、中心工作,围绕商务重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专题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进行以案释法,提高全局干部法治素养,推动依法行政。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深度融合“互联网+”理念,构建多元融合的普法新格局。重视做好结合文章,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开展“法治商务”大讲堂、大练兵活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和商务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运用学法园地、专栏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实效,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

(二)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水平。配齐配强商务法治人才队伍,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制定涉及商务发展和市场主体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等方式,强化与业务处室政策制定前沟通协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进一步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规范完善内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普及审查业务知识。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维护重点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加强政策措施评估、清理,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对存量政策开展自查清理,对增量政策依法从严进行审查,切实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执法监管配合协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促进行业发展和实施有效监管共同谋划、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协同高效,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机关业务处室和市有关执法部门工作关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协调推进,推动形成监管合力,构建协调规范,公开透明、精准有效的综合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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