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5-00303 组配分类: 执法事项
- 成文日期: 2025-05-23 发布日期: 2025-05-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济南市商务局2025年行政执法事项
- 发文字号:
执法主体:济南市商务局 | ||||||
监督途径:0531-51702013、0531-51702017 | ||||||
执法职责及权限 | 执法依据 | 执法程序 | 承办机构 | 时限 | 救济渠道 | |
执法类型 | 事项名称 | |||||
行政许可 | 成品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第十七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三)项; 3.《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 成品油经营企业或申请人向各区县(功能区)成品油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审查——受理(再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办理) |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 20个工作日 | 行政复议: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 |
行政检查 | 对已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检查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第十七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三)项; 3.《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 依据《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济南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进行行政检查 |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 -- | 行政复议: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 |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检查 | 1.《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
| 依据《济南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对新车销售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市场体系建设处 | -- | 行政复议: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 |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2.《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公安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第四条。 | 依据《济南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行政检查 | 市场体系建设处 | -- | 行政复议: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 |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 | 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 2.《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 依据《济南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市场体系建设处 | -- | 行政复议: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