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1-0000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1-04 发布日期: 2021-01-0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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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12月22日印发,现就该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为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早餐消费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制定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二、主要政策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济政办发〔2011〕22号)。
三、《办法》是如何制定的?
为尽快出台新的我市放心早餐工程相关文件,我处在经过市场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市场实际,完成了《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企业条件与认定程序
(一)建设企业条件
1.在济南市辖区合法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3.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社会效益显著,能够在行业起到较好引领作用。
4.具备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标准服务功能,并提供早餐服务的大众餐饮企业。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所属早餐店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产品、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连锁经营模式。
6.拥有主食加工配送中心1个(含)以上,早餐直营连锁店5个(含)以上。
7.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和早餐连锁店发展符合《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
(二)认定程序
1.公示标准。市商务局在官网上公示《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2.企业申请。根据市商务局工作通知,符合《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企业,自愿申请参与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并向企业注册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如下材料:
(1)填报《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生产、经营资质复印件。
(3)填报《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企业联合验收报告》的企业相关信息内容。
3.初审与验收。
(1)初审。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照建设企业条件进行现场查验,在《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企业申请报告》初审意见栏填写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向市商务局推荐。
(2)验收。由市商务局制定验收方案,委托第三方对区县推荐的申请企业进行验收。第三方提出验收意见,通过验收的企业,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企业。
五、以奖代补办法
(一)项目扶持范围
建设企业按照《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有中央厨房,承担早餐连锁店主食加工及配送服务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建设企业根据每个财政年度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商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扶持项目。
2.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确定拟扶持项目。
3.对达到《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符合年度商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的项目,核准后以“以奖代补”方式按相应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三)资金补助标准
1.新建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补助标准。建筑面积1000m²(含)—3000m²,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建筑面积3000m²(含)以上,最高补助不超过40万元。
2.新建直营早餐连锁店项目补助标准。单店建筑面积100m²(含)以上,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3.具体标准以年度公布的专项资金项目标准为准。
六、资金绩效管理
按照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考核管理。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