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1-0029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11-12 发布日期: 2021-11-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解读
- 发文字号:
为进一步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济南市商务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年初,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随后,省商务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通知》,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强化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省商务厅等部门通知精神,推动经济供需循环畅通,在深入调研并听取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汽车和家电家居消费升级要求,突出网上消费和农村消费问题短板,强化餐饮消费模式创新,供需两端发力,挖掘和释放内需潜力,为消费需求“松绑”,为经济循环“加油”。
二、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汽车消费、家电家具消费、线上消费、餐饮消费、农村消费和政策保障六个方面,提出15项工作措施。
(一)扩大汽车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升级,鼓励消费者淘汰旧车购买新车,支持举办汽车促销活动;便利二手车交易,支持二手车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争取扩大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优化汽车管理服务,打造检测流程最简最优模式,支持加油站发展便民服务,推动建设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
(二)促进家电家具消费。结合济南“春夏”“金秋”“暖冬”等消费季活动,研究推动家电家具专项消费措施,引导绿色智能家电和环保家具消费;合理设置废旧大宗商品回收处理中心、回收运输中转站,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保障。鼓励居民小区设置废旧家具临时堆放场所
(三)提升线上消费。扩大网络零售,强化与领军电商平台战略合作,推动本地企业设立网上旗舰店、特色产品销售专区,开设网上店铺,扩大线上销售;制定“加快电商平台发展办法”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电商服务企业、直播基地、电商园区等平台化发展,推进我市“一区一园一基地”项目建设。
(四)释放餐饮消费。提升传统名吃、老字号美食制作工艺,挖掘地方特色小吃文化内涵,增加现代元素,创意时尚包装,增强消费体验。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创建“绿色饭店”,积极参与国家钻级酒家评审认定,培育名吃、名菜、名师、名店,提升我市餐饮品质;鼓励餐饮企业对接网络平台,加强“餐饮+电商”合作运营,拓宽直播带货、网红探店、试吃品鉴等营销渠道。
(五)推动农村消费。加强县域商业网点规划,以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加快推进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明确重点乡镇商业发展导向,支持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到乡镇布点;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惠企政策措施,加大对大宗商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商业设施建设支持;对流通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金融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实现“两增”,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若干措施》宣传贯彻工作,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以多重举措挖掘释放济南强大消费市场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