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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0〕188号)和《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的通知》要求,济南市商务局、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商务字〔2021〕3号)。按照济商务字〔2021〕3号文件要求,经过项目单位申报、区(县)初审上报、第三方机构审核,拟对以下项目(见附件)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与济南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66602758
联系邮箱:swjcsc@jn.shandong.cn
济南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