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2-0006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03-23 发布日期: 2022-03-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关于开展餐饮经营场所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一封信
- 发文字号:
关于开展餐饮经营场所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一封信
全市各餐饮企业(业户):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为推动我市餐饮经营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摸清全市各餐饮企业(业户)燃气(含管道燃气和瓶装石油气)使用情况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置等情况,坚决杜绝燃气安全问题,请各有关餐饮企业(业户)充分提高重视程度,积极主动配合市、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燃气公司,认真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餐饮企业(业户)主动填写《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自查表》(附件1),并于3月28日(星期一)前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我市燃气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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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自查表.doc
济南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