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2-00156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成文日期: 2022-06-20 发布日期: 2022-06-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2022年济南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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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我市商务领域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推动全市商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商务中心工作,推动重点事项主动公开
(一)围绕消费扩容提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公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建设高品质商圈商街,公开商业(步行)街培育规划措施,以及步行街改造提升取得的成果。围绕打造多样化消费场景,公开跨境电商O2O体验店、跨境电商新零售展示店布局情况。做好认定市级夜间经济聚集区,打造夜间经济文化IP示范街区工作,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围绕住宿餐饮业转型升级,及时公开推动住宿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钻级酒店和绿色饭店评审情况。办好第七届中国鲁菜美食文化节,传播鲁菜美食文化,促进餐饮消费升级。围绕会展业跨越式发展,及时公开会展业支持政策。全力做好济南黄河国际会展中心开馆首展,策划举办中国国际休闲食品饮料博览会、中国北方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会展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论坛等,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展会,主动公开新获UFI认证展会,以及日本(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举办情况。围绕开展促消费活动,深入打造“济南消费季”活动品牌,主动发布促消费活动、政府消费券发放等相关信息。
(二)围绕提升现代流通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编制《济南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2021-2035)》,并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内容。积极推进国家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制定出台建设实施方案,公开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情况。科学规划配建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指导规范新建社区菜市场运营管理,新建、改造提升标准化智慧化社区菜市场。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力度,壮大园区载体,健全服务体系。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头部电商平台、MCN机构、生鲜电商、供应链管理、快递物流等平台企业。扎实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进县镇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办好2022年电子商务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健全完善成品油流通监管长效机制,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调整优化应急保供骨干企业队伍。突出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探索预付式消费监管服务新模式,加强汽车销售企业备案、二手车行业经营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等工作,做好市场稳定有序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三)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特色出口产业链打造,进口促进活动,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招商引贸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完善内外贸调控机制,鼓励内外贸资源整合,搭建内外贸一体化平台,畅通出口产品转内销渠道,引导和支持内贸企业国际化经营,公开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相关信息。公开推进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特色推广案例。结合服务贸易园区建设,以及法国阳狮中法产业园、中韩新光影文化贸易创客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公开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情况。实施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梯次培育工程,提升中国(苏丹)农业合作区发展层次,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充分利用外经企业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对外工程承包带动货物及服务贸易出口。引导外派劳务企业加大高端劳务市场开拓力度,扩大技能型、知识型高端劳务规模,打响济南海外劳务品牌。
(四)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商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针对生活必需品供应、商贸流通企业应检尽检、住宿餐饮等商务领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及时、规范、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
二、深化政策解读,推动常态化政务公开
(一)聚焦政策解读,强化发布意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做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要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二)聚焦社会关切,切实提升实效。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商务领域重点舆情并及时回应。综合利用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民生连线、政务监督热线、信访投诉等渠道,对涉及本部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三)聚焦公众参与,全面流程公开。持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四)聚焦政府开放,推进常态建设。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促消费、商业特许经营、二手车市场、汽车销售、外经外贸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基础性建设,推进全方位公开
(一)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要求,2022年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废止日期等。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要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优化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维护。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加强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统筹政务新媒体和局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运用媒体专访、电视问政、新闻发布会、座谈访谈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抽检考核,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协查、办理规范化水平。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五、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作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二)完善制度规范。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现动态调整更新。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实施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三)强化督查评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逐项梳理,对照落实,并根据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予以调整完善。将《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处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