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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的定义
发布日期:2023-01-11 09:42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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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OECDWTOIMF发布《关于衡量数字贸易的手册》,将数字贸易定义为“所有通过数字订购和/或数字交付的贸易”

按照交易性质将数字贸易分割成三个组成部分:

1)     数字订购贸易,强调“通过专门用于接收或下达订单的方法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的买卖”。 

2)     数字交付贸易,强调“通过ICT网络以电子可下载格式远程交付的所有跨境交易”。

3)     数字中介平台赋能贸易,主要指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的行为。

 其中,“数字订购贸易”所指向的是传统货物贸易方式的数字化,“数字交付贸易”指向的是传统服务贸易的数字化,而“数字中介平台赋能贸易”则是指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贸易方式。因此,该定义的本质就是全部采用数字化技术支持或利用数字化技术本身所产生的贸易都属于数字贸易范畴,我们认为这是对于数字贸易广义的定义。

 我国商务部对数字贸易的定义主要集中在每年发布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中。

在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19年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报告》中,首次提出了数字服务贸易定义,即数字贸易不同于电子商务,是采用数字技术进行研发、设计、生产,并通过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用户交付的产品及服务,是以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交付为特征的贸易新形态

在官方文件中涉及数字贸易的表述,则是2019年在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245号)。文件中将数字服务界定为,“采用数字化技术进行研发、设计、生产,并通过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用户交付的产品和服务”。具体领域方面,则将数字服务贸易划分为包括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信、云计算、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服务贸易,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贸易,以及其他通过互联网交付的离岸服务外包三大类。

当然,商务部针对数字贸易的研究也是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过程中,在商务部服贸司《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中,根据数字贸易交付标的分类,将数字贸易进一步细分为数字技术贸易、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据贸易四大领域。其中,

l   数字技术贸易包括:软件、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跨境贸易;

l   数字产品贸易包括:数字游戏、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动漫、数字广告、数字音乐等数字内容产品的跨境贸易;

l   数字服务贸易包括:跨境电商的平台服务及金融、保险、教育、医疗、知识产权等线上交付的服务;

l   数据贸易主要是数据跨境流动。

 

工信部对数字贸易的定义主要通过中国信通院每年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数字贸易发展与影响白皮书(2019年)》中提出,数字贸易是指信息通信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其不仅包括基于信息通信技术开展的线上宣传、交易、结算等促成的实物商品贸易,还包括通过信息通信网络(语音和数据网络等)传输的数字服务贸易,如数据、数字产品、数字化服务等贸易。

在《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2020年)》中,信通院对数字贸易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指出,数字贸易是指数字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其与传统贸易最大的区别在于贸易方式数字化和贸易对象数字化。其中,贸易方式数字化是指数字技术与国际贸易开展过程深度融合,带来贸易中的数字对接、数字订购、数字交付、数字结算等变化;贸易对象数字化是指以数据形式存在的要素、产品和服务成为重要的贸易标的,导致国际分工从物理世界延伸至数字世界。

通过各国家和机构对于数字贸易的定义和分类可以看到,当前对于数字贸易的定义和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本质区别在于数字贸易是贸易方式的数字化还是贸易标的的数字化。二者之间是和的关系还是或的关系。最关键区别在于实体货物是否被纳入到数字贸易中,而货物贸易数字化最典型的方式就是跨境电子商务。因此是否包含跨境电商就成为广义和狭义数字贸易定义最本质的区别。

 

    广义和狭义,宽口径和窄口径之争不仅体现在产业定义和研究方面,产业发展的实践中,数字贸易口径是选择宽还是窄也是区域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以商务部为例,目前我国对于数字贸易宽窄口径之争的态度区分适用情境选择性地采取“宽”或“窄”口径国际谈判及规则构建中,采用口径,在国内数字贸易发展例如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以及数字贸易的规模统计中,都采用口径。从地方发展的实践来看,浙江省在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建设中,基于其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基础和优势,采用的就是数字贸易口径。江苏省立足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发挥制造业核心优势,采用以数字服务为核心的窄口径。而根据山东省刚编制完成的数字贸易发展指导意见,在发展目标上,采用的是窄口径,在发展举措上,则兼顾贸易数字化的各个方面,采用的是宽口径。因此对于一个区域而言,在没有全球统一的数字贸易定义和分类情况下,采取口径和口径都有实践的意义,关键就在于本地的资源禀赋和现实产业状况,更为支持哪种口径的数字贸易发展。是推动以数字服务贸易为核心的狭义口径数字贸易,还是推动包括跨境电商在内广义口径数字贸易,这是区域发展数字贸易的第一个关键选项,只有明确了发展的目标,才能继续以下的发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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