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6974812100/2026-00009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1-05 发布日期: 2026-01-0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 标题: 济南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公告
- 发文字号:
一、补贴品类、范围及标准
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补贴流程
(一)补贴资格领取时间
活动期间每日9:00—24:00。
(二)补贴资格领取方式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申领补贴资格:
1.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济南”申领补贴资格;
2.通过云闪付、微信等APP进入济南市“泉城购”服务平台小程序实名认证申领补贴资格;
3.通过公告的电商平台实名认证申领补贴资格。
(三)补贴资格核销使用
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在参与活动的企业(门店)或电商平台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单件产品时,核销补贴资格,享受支付立减,每个补贴资格仅限购买1件产品(即核销1次)。
补贴资格有效期为2个自然日,需在领取第二日24时前核销使用,过期将自动失效,每个品类补贴资格有3次领取机会,资格失效或发生退货将使用该品类的1次领取机会。
(四)旧家电回收
有交旧意愿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济南市“泉城购”服务平台预约回收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消费者领取济南市补贴资格后,无法在其他地区再次领取该品类补贴资格;
2.参与补贴的产品须单件下单并结算,否则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3.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购机发票抬头载明的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单张发票仅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需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不含配送费、安装费等服务费用)、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必要信息;
4.对活动中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国家补贴资金。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设立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咨询服务电话:
历下区:88156679
市中区:51807328
槐荫区:87589465
天桥区:85872643
历城区:88023761
长清区:87226336
章丘区:83279608
济阳区:84233292
莱芜区:76117096
钢城区:75716062
平阴县:87895087
商河县:15715318189
高新区:88871341
南山区:51800807
起步区:66604254
济南市:51702058
济南市商务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