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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居民消费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商务字[2021]34号)、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等14部门《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的通知(济财工函[2021]1号)要求,市商务局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企业按程序上报的省级居民消费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对审核合格拟奖励的企业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10月12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济南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
联系电话:66602758
联系邮箱:swjcsc@jn.shandong.cn
附件:省级居民消费财政奖励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
济南市商务局
2021年9月30日